搬新家本应该充满喜悦与期待
而市民张先生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困扰
花费200多万购置的新房
竟出现了多达近30条裂缝!
这一情况让张先生陷入了
与开发商和物业的漫长纠葛之中
一场围绕房屋质量瑕疵赔偿的风波
就此拉开帷幕!
新房30条裂缝
“赔偿金”变成“物业费”
最近,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西区雅居乐富春山居买的新房有近30条裂缝。
跟开发商交涉后,对方承诺赔偿三万五,结果“赔偿金”变成“物业费”,他无法接受,最近竟然收到了物业的“最后通牒”。
张先生介绍,这套新房花了200多万,2021年拿房后,发现客厅、卧室、衣帽间的裂缝多达28条,经过一年多交涉,开发商承认质量有瑕疵,并口头承诺赔偿35000元。
然而,去年10月签赔偿协议时,对方改主意了,将钱款交给了物业作为物业费。
虽然张先生觉得“赔偿金抵物业费”不公平,但为了解决问题,最终还是勉强接受了。35000元全部抵充物业费,相当于一次性预付了近10年的物业费。
张先生觉得,物业公司应当给予优惠,跟前负责人李先生多次沟通后,参照“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惯例进行优惠。然而,一个月前,他找物业签约,被告知李先生已经离职,物业费不打折了。
谈判“最后通牒”
“物业费打折”子虚乌有
前两天,物业给张先生发来“最后通牒”——如果同意“赔偿金抵物业费”,需要在本月10号之前签约,过时不候。
记者和张先生来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本月10号之后,物业公司不再接受赔偿金抵物业费”是总公司规定,他们只是遵照执行,而张先生所说的“物业费打折”,纯属子虚乌有。
开发商公司此前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和张先生协商赔偿事宜时,从始至终谈的都是“赔偿金抵物业费”。为此,张先生和开发商、物业争论不下。
在开发商与物业的双重压力下,张先生虽觉自己陷入 “城下之盟”,但最终还是无奈在协议上签了字,不过他仍坚定表示将保留依法维权的权利。
这场因墙体裂缝引发的赔偿纠纷,最终以张先生无奈签署 “赔偿金抵物业费” 协议暂告一段落。
此事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房屋质量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思,希望相关各方能够重视此类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业主都能安心入住自己的家,不再陷入类似的困境。
同时,也期待未来在房地产市场中,房屋质量能够得到更严格的把控,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尊重和维护。
来源: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