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将于1月11日开幕

政务   2025-01-10 12:06   辽宁  


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11日下午开幕,1月13日下午闭幕,会期两天半。这是记者1月9日从市两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政协沈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沈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事项。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抓好会议筹备各项工作。


提交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审议的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已经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其他材料的准备工作均已完成。截至目前,已征集大会发言材料107篇、提案375件。


本次会议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本次会议将举行三次全体会议、两次常委会会议、两次主席会议、三次小组会议,审议、讨论相关报告和决议。会议期间,市委主要领导将参加联组会议讨论,市长、副市长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将先后参加大会发言、小组会议讨论,与委员们面对面协商,听取意见和建议。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同志旁听小组会议。


本次会议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本着“安全、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强化各项纪律,严肃会风会纪,确保风清气正,把大会开成一个高举旗帜、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大会。


本次会议开幕会将进行全程直播,全市人民可实时收看会议盛况。

 来源:沈阳日报  

记者:刘宏伟

市政协全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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