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
鼓励生育的政策不断出新
生娃、养娃
是市民广泛关注的话题
12月23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王栩冬及相关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就我市促进生育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当前,我市生育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经济支持、服务支持、时间支持、文化支持四个方面。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将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强化生育保险对生育的保障作用,我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促进未就业妇女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将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限额和生产费用定额支付标准。
持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各区积极储备和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服务。
优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学位建设。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连续17年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系列计划,有效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出生缺陷、改善妇女儿童健康。
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倾斜政策,对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取消住房限购等限制性措施,支持多子女家庭多元化改善性住房。
2021年11月29日开始,延长了生育奖励假、陪产假,生育奖励假从30天增加至60天,陪产假从7天增加至15天。
设立了育儿假,子女三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各享受10天假期。
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生育休假制度及待遇,促进女职工身体健康和婴幼儿健康成长。将用人单位承担生育友好社会责任条款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鼓励根据实际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养育子女提供便利。
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加强生育支持主题宣传和理念传播,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本市积极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工作,将新生儿出生涉及的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8个事项合并集成,实现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办理完成。这项工作从2022年12月开始实施,目前已覆盖全市全部61家助产机构,实现了100%全覆盖。
新生儿家长可下载“津心办”APP进行办理和查询相关信息。“津心办”APP的“新生儿服务专区”,聚焦特定群体需求,结合家长们最关心的的办理流程和热门常见问题问答、注意事项;
健康天津APP、天津妇儿掌上通微信小程序、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可了解本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介绍;
同时全市61家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免费发放《儿童保健手册》,手册上有本市为新生儿、0-6岁儿童提供的各相关健康管理服务介绍以及各区妇幼保健机构的联系方式;
儿童出院后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与儿童家长取得联系,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服务,并持续做好后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1)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及救助;
(2)儿童先天性白内障筛查与救助;
(3)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与救助;
(4)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干预与救助;
(5)儿童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筛查、诊断与救助;
(6)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与救助;
(7)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救助;
(8)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
(9)学龄前儿童近视防控;
(10)早产儿保健与发育促进;
(11)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来源:天津广播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