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社保重要提示!

政务   2024-12-24 18:31   天津  



重要提示


各参保单位:


请务必于2024年12月30日前(建议12月27日前)完成12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


社保北辰分中心

2024年12月

来源:北辰社保

版面设计、校对:臧芮萱

责任编辑:冯暐

审核:张南石

监制:张瑞超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

微北辰
致力于讲好中国故事的北辰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