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攒够钱了,想趁着新年第一天上班赶紧把剩余的债务还完,麻烦您帮我约另一方当事人今天下午一起到法院。”
2025年1月2日,新年的首个工作日,一大早,广西玉林兴业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就接到被执行人梁某的来电。
当天下午刚到上班时间,梁某便拎着自己辛苦积攒的6万元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将这6万元郑重地交到申请人谭某手中,并说道:“今天我终于还完了压在我身上多年的这笔债,终于可以卸下包袱,重新出发了。”
2011年1月,无驾驶机动车资格的梁某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轿车撞到申请人谭某的父亲,导致谭某的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梁某赔偿104691元给申请人谭某一家。但当时梁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谭某一家因父亲去世,体弱多病的母亲需要独自抚养两个年幼孩子和年迈的老人而陷入困境。
为帮助申请人尽快拿到赔偿金,法院经多次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4年,谭某提供线索梁某经常驾驶私人轿车出入,经营着一家夜宵店,但法官多次上门也未碰上梁某,最后试着拨打夜宵店上留下的电话,恰好该电话系梁某本人。
通过电话,法官向梁某阐明公民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重要性以及赔偿金对受害人家属的重要意义,也在沟通过程中了解到梁某如今也结婚生子,孩子也都年幼,法官希望梁某积极偿还债务,为孩子树立尊法守法的形象。
听完法官的劝说后,梁某表示愿意履行,但目前自己的积蓄不够,需要分两次履行。考虑到梁某经营着生意,为不影响其正常经营而削弱履行能力,法官又跟申请人沟通,希望双方互相谅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梁某于2024年10月支付了44000元给申请人,又约定2025年农历年前付完余下60000元。于是,就有了开头梁某打来电话要求主动履行剩余赔偿的一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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