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范围。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下,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部门加快全区信息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11月21日,全区各分统筹区与全国同步顺利启动门诊慢特病扩围病种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在巩固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基础上,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覆盖范围。及时开展新增病种结算运行监测,确保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扩围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截至12月18日,新增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共结算352人次,医疗总费用11.69万元,减少群众垫资8.38万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将异地就医工作向纵深推进,持续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余一筱 责编:马茂荣 审核:锁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