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标题下「广州台协」可快速关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聚焦广州重点领域深化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优化穗台交流交往和引导支持台企台胞来穗发展,让更多台胞了解大陆、走进湾区、扎根广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广州市台办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023年修订版)》的基础上,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广州市台胞常见求助问答(一)》,为台胞来穗学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提供便利。
本问答细化明确了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户口和居住证办理,两岸婚姻手续办理,购(租)房屋手续办理,交通事项办理,大陆参保事项办理,台胞子女入学办理,大陆旅游事项办理,台胞实习、就业、创业事项办理,以及其他权益保障共10个方面111条台胞常见求助问答。从即日起,市台办、市台协将在公众号推出系列连载,敬请关注。
若本问答所涉政策有新的修订和调整,执行新的政策。下一步,广州市台办、市台协将接续收集相关求助问答,请台胞及时反映在广州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通过什么渠道
申请办理台胞证?
台胞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向国家移民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台胞证(全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一次入出境有效台胞证,入境后需换发补发的,可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证件过期90日以上的,请在居住地所属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接受处罚后,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收据等,按照相关指引办理。)
台胞应当本人前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但下列情形可以除外:
已满(含)60周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未满16周岁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可以代为申请的其他情形。
被委托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誊本等监护关系证明,代办单位的代办人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以上监护人、代办人、被委托人均应当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证件复印件。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应当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台胞证遗失如何补办?
台湾居民有台胞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的,可以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地点见问题6)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如下:
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3张及相片的《检测回执》;
有效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
提交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证件遗失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台胞证损毁如何补办?
办理方式与台胞证遗失补发基本一致,但需要额外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台胞证如何办理到期换发?
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台胞证:
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申请材料如下:
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3张及相片的《检测回执》;
有效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
本人五年期台胞证或一次台胞证;
持五年期台胞证申请换发新台胞证的,需提交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或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
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需提交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薄;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来源:广州市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