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剧场|税收普法系列微短剧《家有税事》第七集

政务   2024-11-18 17:20   贵州  




为进一步提升税收普法趣味性和实用性,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开阳县税务局联合策划,选取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税闻趣事,集体创作了《家有税事》系列税收普法微短剧。

该剧以一家五口人的日常生活为背景,以贵州方言为特色,截取他们在生活中与税事相关的欢乐片段,通过演绎的方式,在令观众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的同时,潜移默化的进行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和税收普法。


第7集 个人所得税之经营所得




涉税小知识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要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来源:

贵阳税务

编发:

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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