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补助,新疆再次提高标准!

时事   2025-01-08 08:00   新疆  
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此次提标惠及全区2万余名优抚对象等人员,实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组建以来6连增。

《通知》明确,


因战致残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烈属定期抚恤金提高6%


因公致残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提高5%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增加1321元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月提高42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月提高31.5元,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每月提高41元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32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将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END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任华

编辑:杨洋

审核:陈大庆



更 多 新 闻

◆ 便宜了!平均降价63%!
◆ 自治区教育厅致家长的一封信
◆ 乌鲁木齐市高三一模时间定了!
◆ 近期爆火!有人吃后却进了医院,医生提醒→
◆ 霸王茶姬最新回应!



更多精彩内容

请关注石榴云客户端

新疆发布、新疆日报、天山网微信公众号

↓↓





新疆日报
你所知道的大美新疆在这里,你所未知的微美新疆也将在这里精彩呈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5120170002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