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法新生必读!为你送上保姆式指南——预防海外诈骗

教育   2024-10-11 02:29   法国  


    近期,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通过多种平台多次发布安全提醒,警示在法中国公民谨防电信诈骗。令人遗憾的是,近日又有大量在法中国留学生遭遇诈骗,经济损失十分严重。


一、轻信诈骗分子的主要原因

    经梳理,被骗同胞轻信诈骗分子的主要原因如下:

01

轻信对方公职人员身份

不法分子往往通过技术手段将来电号码伪装成中国驻法国使馆、国内公安部门或快递公司、电信服务运营商的电话,并引导当事人上网核实,从而骗取当事人信任。

02

轻信对方提供的文件

不法分子通知接电人因其涉及非法采购邮寄防疫物资、信用卡诈骗、跨境洗钱等卷入重大刑事案件,已被国内公安机关通缉,并通过社交软件发送伪造的“警官证”、“逮捕令”、“保密函”等文件,使当事人信以为真。

03

轻信对方诱导和恐吓

不法分子往往以“帮助证明清白”或“协助办案”为诱饵,诱导当事人汇款至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资金托管”,有的还会诱导当事人拍摄裸照、录制裸体视频等“配合调查”。有的不法分子还会以“案情保密”等为由,通过恐吓手段操控当事人不上网、不与亲友联系、按时汇报行踪,进而实施诈骗或者“虚拟绑架”。

04

轻信理财陷阱

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与当事人交友、网恋,取得信任后,诱骗其在虚假投资平台投资、下注。此类平台往往使用蝇头小利诱骗用户不断追加投资,最后无法取现,血本无归。不法分子还可能包装成为“理财大师”,把当事人拉进全是“托儿”的“理财群”实施诈骗。


二、防骗妙招 :谨记“一不汇,四不会”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再次郑重提醒在法中国公民:只要陌生人让汇钱,就要绷紧安全弦! 


一、 树立正确理财观、恋爱观,警惕各类“一夜暴富”的理财陷阱,切勿仅因为“网上聊得来”就盲目向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转账汇款。 

二、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和国内公检法机关不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您涉及信用卡诈骗、跨境洗钱或其他刑事案件。 

三、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不会以电话方式通知当事人护照过期、居留卡过期,更不会通知来使馆领取包裹或公文。

四、国内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微信、QQ、whatsApp、Instagram 等聊天软件与您联系,更不会通过聊天软件发送“警官证”、“逮捕令”、“保密函”等文件。 

五、国内公检法机关不会以电话方式要求汇款至“安全账户”或缴纳保障金,不会要求接电人回拨电话与国内公安局、国际刑警组织等机构进行联系。


三、诈骗案例

案例1/ 假冒公检法人员类

案件:近日,中国公民B先生突然接到自称国内某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称其涉及一起跨国金融犯罪案并已被通缉侦办。B先生按要求通过社交软件与对方建立联系后,对方向B先生发送伪造的“逮捕令”、“保密函”等文件,后经 B 先生申诉辩解,对方称有可能是身份证或账户被人冒用后造成涉案,并以保护当事人资金安全和证明清白为由,要求B先生将账户内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监管,待转账成功后,资金和所谓检察官员随即销声匿迹不知所踪。 


温馨提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假冒公检法人员类电信诈骗手段,不法分子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当事人涉及犯罪案件并被国内通缉,诱骗威胁其汇款。


    请密切关注和仔细阅读中国驻法国使馆网站、中国领事服务网等发布的安全提醒,国内公检法机关不会以电话方式通知当事人涉及信用卡诈骗、跨境洗钱或其他刑事案件,不会以电话方式要求转账汇款,不会要求接电人回拨任何电话号码与所谓“国际刑警中心”或国内公检法机关等机构进行下一步联系。


案例2/ 交友理财类

案件:近日,中国公民A女士通过某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男友,并确立了“网恋关系”。随着感情的“升温”,该男友为A女士在某投资网站开设了账户,并注资30万元供A女士使用,通过炒作所谓虚拟货币盈利后,A女士便禁不住对方劝说,自掏腰包追加投资30万到该账户。没想到,注资之后却血本无归,而此时男友也失去了联系。 


温馨提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交友理财类电信诈骗手段。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与受害人交友、网恋,取得信任后,诱骗受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投资、下注。此类平台往往使用蝇头小利诱骗用户不断追加投资,或缴纳大额保证金,然后携款逃之夭夭。不法分子还可能包装成为“理财大师”,把受害人拉进所谓“理财群”实施诈骗。 


    请密切关注和仔细阅读中国驻法国使馆网站、中国领事服务网等发布的安全提醒,树立正确理财观、恋爱观,警惕各类“一夜暴富”的理财陷阱,切勿仅因为“网上聊得来、懂自己”就盲目向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转账汇款。


案例3/ 假冒驻外领事馆人员类

案件:近日,中国公民C先生接到自称“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的电话,通知C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使馆领取法律文书。当C先生表示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到达后,对方告知此事涉及司法刑事案件,随即指导C先生连线所谓国内公检法部门。C先生为自证清白和资金安全,在对方的诱导胁迫下提供了银行账号等信息,并向指定账号转账汇款所谓保证金数十万,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温馨提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假冒驻外使领馆人员类电信诈骗手段,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伪造来电号码,冒充使馆人员或快递公司,谎称当事人有包裹文件未领取、身份证件过期、违反防疫规定,或涉嫌国内外违法案件等,诱骗当事人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或转账汇款。 


    请密切关注和仔细阅读中国驻法国使馆网站、中国领事服务网等发布的安全提醒,驻外使领馆不会通过电话或电话录音通知当事人有文件、包裹需要领取,或者涉及国内的案件需要处理,也不会通过电话向任何人索要个人银行卡或账户信息,更不会在电话录音中表示其电话已转接至所谓“国际刑警中心”或国内公检法机关,也不会要求接电人回拨任何电话号码进一步联系。如有显示为使领馆电话号码的来电拨通后即挂断,很有可能系不法分子假冒使领馆名义拨打,请提高警惕。


案例4/ 虚拟绑架类

案件:近日,中国留学生D同学突然接到自称国内某公安局电话,称其邮寄给国内父母的包裹内藏有大量信用卡涉及跨国金融案,当地政府将按国内公安局要求将其抓捕并遣返回国。D同学听闻后慌乱不已,极力辩解伸冤的同时哀求对方宽大处理,对方在套取其国内父母亲属信息后,以躲避当地警方抓捕为由,诱导D同学拍摄自己被捆绑、殴打甚至裸露的图片或视频,向家长哭诉自己被绑架,要求解救。随后命令D同学切断手机、微信等通信渠道,藏匿起来不得与家人或亲友通话。趁D同学与外界“失联”期间,诈骗分子冒用其微信或手机联系国内家长,谎称孩子被“绑架”,并发送事先D同学拍录好的图片或视频以证明“绑架”的真实性,要求巨额“赎金”。由于无法与孩子直接联系,且有孩子相关的求救图片、视频,尤其是诈骗分子能准确提供关于孩子的隐私信息,D同学的家长信以为真,向诈骗分子提供的账户打入赎金汇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温馨提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假虚拟绑架电信诈骗手段,不法分子以“案情保密”和“维护家人安全”为由,通过恐吓等手段操控受害人暂时外出躲避并切断与亲友的一切联系,进而致电受害人家属,谎称受害人被绑架索要赎金。受害人在不法分子威胁恐吓下,亦会录制语音、拍摄视频等,联络家属称自己被绑架。家属很容易信以为真,盲目转账,最后上当受骗。 


    请密切关注和仔细阅读中国驻法国使馆网站、中国领事服务网等发布的安全提醒,切勿在电话里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姓名、住址、家庭情况、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如遇陌生人来电要求“不要与家人和朋友联系,以保证他们的安全”,或提出其他不合常理的要求,应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求助途径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郑重提醒在法中国公民:

只要陌生人让汇钱,就要绷紧安全弦! 

    如无法辨别是否为诈骗电话,请及时向中国驻法国使领馆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热线(+86-10-12308或+86-10-65612308)核实。中国驻法国使领馆将在职责范围内为您提供必要领事协助。如不幸上当受骗,应及时向法国警方报案,并同时向国内公安机关报警。受害人无法直接向国内公安机关报案的,可通过国内近亲属及时报案,并向国内报案地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请求帮助(拨打110或96110转反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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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全法学联

排版 | 邓琪

审核 | 张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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