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在欢度新春佳节之际,金湖警方就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提示如下:
全县禁放区域
金湖县禁放范围:城区黎东河以西、同泰大道以东、金宝南线以北、后三河圩堤以南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全县集中燃放点
衡阳南路淮安市南中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东195米(已标红)
西偏泓淮河镇水铁牛西北63米(已标红)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法运输】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禁燃禁放 人人有责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份危险多一份安全
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 | 平安金湖
编排 | 唐静灵 编辑 | 刘 颖
审核 | 陈义宝 审定 | 王劲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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