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库伦旗库伦镇居民包某报案称,2024年11月8日,包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中的人询问包某是否有办理贷款的意向。对方和包某简单的交谈后,对方让包某添加了对方的微信,添加微信后,对方将包某拉进一个名为“对接窗口6”的群聊中,群内有人发了一个链接,包某点击后,显示了一个客服,包某按照客服的指示将自己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通过微信告诉了对方,对方又让包某下载一个名为“浦发在线银行”的软件,包某下载后按照对方的操作在软件上申请了50000元的贷款。
申请后,对方称贷款已经打入一个虚拟账户,未打入到包某的银行卡内是因为包某个人信息填错了,需要支付贷款金额的一半,才能解冻账户,对方还称包某解冻后能得到75000元,包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向对方转账,转账后对方又以包某银行卡号错误为由让包某在向其转账20000元,包某再一次向对方转账,转账后对方又以操作失误为由让包某继续转账,此时包某意识到被骗,被骗共计25000元。
2024年11月11日,库伦旗库伦镇居民张某因急需用钱,在某平台上看到了一个贷款的直播间,张某点击了直播间内的链接后下载了一个软件,名为“某某借条”,张某注册个人信息后申请了8万元的贷款,张某发现无法提现,原因是卡号和本人不符,导致银行卡被冻结了,需要2.4万元的解冻费,张某向对方支付解冻费后,对方又称操作失误导致二次冻结还需要缴纳5.2万元,此时张某意识到被骗,被骗共计5.2万元。
反诈中心温馨提醒
1、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APP和社交网站上的各种贷款广告。
2、请勿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非官方发布的App,更不要轻易填写银行卡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
3、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咨询。
供稿\反电诈中心
编辑\安淑婷
一审\黎 琼
二审\田惠超
终审\王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