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库伦旗扣河子镇居民刘某报案称,2024年10月22日16时,刘某在家中刷某短视频时看到一个做兼职的视频,视频内有一个二维码,刘某扫描了该二维码,随后就有人联系刘某。
对方询问了刘某的个人信息,又问了刘某支付宝里的芝麻分和花呗的额度是多少,并让刘某截屏发给对方,刘某按照对方所说的将截屏发了过去。随后客服将刘某拉进一个QQ群,群内共三人,群内有人以刘某帮忙代付从而给刘某返现为由,让刘某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付款,在群内有人给刘某打语音和视频教程教刘某具体操作,刘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向对方转账共计2万余元,对方又以返钱为由,让刘某继续转账,此时刘某意识到被骗,被骗共计2万余元。
2024年11月1日,库伦旗六家子镇居民邓某报案称,2024年10月9日邓某在微信兼职群内找兼职工作时,一个微信名为“请你吃颗糖吧”的人添加了邓某的微信,此人称微信兼职群内挣钱较少,称可以给邓某介绍挣钱多的工作,问邓某要不要做,邓某同意后对方把一个名为“大熊”的人推给了邓某,“大熊”给邓某发了一个链接,让邓某在该链接内下单,邓某共计下了10单,每单399元。
下完单后,对方让邓某将核销码发给对方并让邓某等通知,对方称会将下单的钱和佣金一起返给邓某,邓某等了4天对方一直也没有给邓某返钱,邓某意识到自己被骗,被骗共计3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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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咨询。
供稿\反电诈中心
编辑\安淑婷
一审\黎 琼
二审\田惠超
终审\王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