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拘留所:深化“枫桥经验” 铸就和谐之基

政务   2024-11-06 17:21   内蒙古  

一直以来,库伦旗拘留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的工作优势和有利条件,通过教育转化、沟通调解、社会联动等多种工作方法,消除对抗、化解矛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新机制、新方法,奋力开创矛盾纠纷化解的新生态、新赛道、新格局。近几年,库伦旗拘留所共化解矛盾纠纷48起,履行法院执行款30余万元。

化解心结 防范命案

10月9日,拘留所管教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政拘留的刘某某情绪激动,经谈话了解,刘某某与鲁某某一起搭伙过日子,期间两人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致使矛盾不断升级,刘某某曾扬言要杀了鲁某某,管教民警立即向所领导汇报。

在此情况下,库伦旗拘留所积极与库伦第一派出所取得联系,启动联合化解机制。管教民警将鲁某某约至拘留所矛盾化解室内与刘某某会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民警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从法律、道德、人情等多个角度进行耐心劝解。经过民警的艰苦努力,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理性看待问题。在民警的进一步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教育感化 感受亲情

11月4日,库伦旗拘留所收到了一份特殊而温暖的礼物——锦旗,上面写着“纪律严明 管教有方 关爱有加 胜似亲人”。这面锦旗来自于曾在本所接受拘留看护的星某,他为了感谢库伦旗拘留所全体民辅警对他的关爱,特意定制的。

星某刚入所初期,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失去自由的痛苦,星某情绪低落、抵触监管。星某的异常举动,管教民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管教民警耐心与其沟通,了解其心里负担,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同时,通过组织在拘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让星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从内心接受改造。

形成长效机制 保障社会诚信

9月22日,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库伦旗法院行政拘留15日。

经管教民警谈话了解到,2023年2月份王某向斯某借款3.5万元后,一直在躲避还款和法院执行人员,管教民警联合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多次与王某沟通,以案释法,向王某讲解违法后果,最终王某同意向斯某先还款6000元,每月在还款5000元,直至还款结束的还款方案与斯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提前解除拘留。

库伦旗拘留所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在众多矛盾中寻找共性形成工作机制,通过法制教育等形式,增强被拘留人员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减少再犯的可能性,让“枫桥经验”在拘留所内焕发新的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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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库伦旗拘留所

编辑\任志远

一审\黎   琼  

二审\田惠超 

终审\王汉祥

平安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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