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民生   2024-08-08 21:40   广西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4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24〕9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域、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24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工作政策宣传及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协调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招生有关工作。
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区域划分


1.北流市初级中学:富林塘客运中心对面的红绿灯起沿城西一路经北流镇政府、音乐喷泉广场、体育场、市图书馆、妇幼保健站以北及百花路以东的公园华府、富康华府、金爵华府、凯旋广场·桃源一片的小区范围内区域;北流镇潮塘村、鸭埌村、中灵村。

2.北流市永丰初级中学:客运中心红绿灯→沿城西一路→中央广场红绿灯→喷泉广场转盘→沿城南一路→市自然资源局门口红绿灯→旧北宝路口红绿灯→沿玉容路一级公路→九代路口→乡贤公园→沿丰顺路→检察院红绿灯→沿二环西路→客运中心红绿灯范围内区域。

3.北流市城西初级中学:公园华府→沿百花路→建材商贸城红绿灯→沿二环北路→客运中心红绿灯→沿城西二路→市公安局对面富达超市→沿御景天下旁小道→甘村村委会路口红绿灯→沿玉容一级公路→沿三环西路→沿甘新路→城西公园边界范围内区域;北流镇大燕塘村、凉水井村。

4.北流市东湖初级中学:二环北路1号至105号→城东二路0001号至0213号(单号)→城东二路一里1号至37号→城东二路三里1号至12号→城东二路五里1号至28号→龙径路0001号至0109号→龙径路一里1号至35号→龙径路二里1号至211号→龙径路三里1号至75号→清湖路1号至30号。

5.北流市马岭初级中学:丛义路以南、城南二路以东、宝南路以东为界、三环路以南、宝南路为界;城南二路以西至实验中学以北范围内的小区和机关单位;北流镇丛义村9组至15组;塘岸镇独竹村木1组、木2组、书房山组;圣力财富广场小区、向南居花园小区、精通富贵新城、凤凰山语居小区、翰林华府小区、盛意丽城小区、新世纪商业广场小区。

6.北流市永顺初级中学:检察院红绿灯→沿丰顺路→乡贤公园→永顺公馆→玉容一级公路→甘村村委会路口红绿灯→沿甘村村委会旁小道→御景天下→城西二路(公安局门口道路)→客运中心红绿灯→永顺名门红绿灯→检察院红绿灯以上范围内区域;北流镇甘村。

7.北流市北流镇初级中学:北流镇九代村、六荣村、白须村、龙安村、丛义村部分小组、松花村部分小组、河泉村部分小组、环城村部分小组、城南街道精通社区、陵城街道朱砂罗社区部分、陵城街道马岭社区部分。

8.北流市北流镇陵城初级中学:汽车总站红绿灯→往城东一路→龙桥北路二里→李明瑞故居→沿江北路→滨江华府→汽车南站→沿玉容一级公路至旧北宝路口红绿灯→城南一路→汽车总站红绿灯等范围内区域。

9.北流市北流镇城东初级中学:从龙径路→龙桥北路→龙桥路以东→沿江北路→圭江路以东印塘、勾漏片区→阳光华府→银堂花园→沿江名都→城东三路→城东二路→城东二路经适房等以上范围内区域以及北流镇新城村、勾漏村、印塘村、六地坡村(河东路、圭江明珠小区)、河泉村、六行村。

10.北流市永丰小学:永安路铜州市场红绿灯→沿永安路至广播电视大厦旁红绿灯→沿二环西路至电信局红绿灯→沿城南一路至铜州市场红绿灯范围内区域。

11.北流市新松小学:从一环北路→一环西路→丰顺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三和园→百花路→西河中路一带以内范围;公园华府→富林名苑→客运中心→富林塘路→大岭开发区→永顺名门一带至回;北流镇松花村3组、4组、14组、15组、16组、17组、18组。

12.北流市工业区小学:高速引道与二环北路交界以北、城市经典小区、幸福里小区等区域;二环北路两边(荣顾购物公园、三环新城除外)、清湖路以西(市医院除外)、氮肥厂经适房、廉租房小区、亿联建材市场等区域;民乐路;东湖一号小区、金色阳光小区等小区;鸭埌村发塘组高速引道回建区、清湖组。

13.北流市南园明德小学:南站三角地带→往玉容北辅道→新兴苑→新华园→清华园→滨江华府→沿江南路→松木岭路→大兴路→一环南路→南园一路→桂南路→南站三角地带等以上范围内区域;北流镇环城村16组、17组,丛义村3组;北流高中、北流九中。

14.北流市实验小学:城南二路以西、三环南路以北的丛义村13组、14组、15组及新世纪宝翠园小区、碧桂园小区旁的塘岸镇独竹村木1组、木2组、三环南路以南的碧桂园各小区、金域学府小区、荔园路的半山荔园桃李春风、精通森林城小区。

15.北流市永顺小学:北流市松花派出所→沿二环路至新城国际小区→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宝路口→荣旺1号小区→永顺公馆小区→乡贤公园→万润豪庭小区→松花派出所所包含的区域范围;北流镇松花村19组、20组、22组、24组、25组、26组、27组、28组、29组、30组,垌心5组,大坡5组。

16.北流市桂塘小学:桂塘片区(城南一路→松华园→松木岭路→大兴路→永发小区→一环南路→南苑小区→富达花园→桂南路→月塘路→世纪佳园→月塘三区→二环南路所内绕的区域范围)以及北宝家私市场所处的三角形地带范围内区域。

17.北流市马岭小学:丛义路以南→城南二路以东→三环南路以北→宝南路为界范围内区域;北流镇丛义村9组至13组;塘岸镇独竹村书房山组;圣力财富广场小区、盛意丽城小区、新世纪商业广场小区。

18.北流市东湖小学:清湖路以东、二环东路(清湖路路口至城东二路路口段)以南、城东二路(青湖路路口至二环东路路口段)以北、圭江路、东湖一号小区、石围肚小区;北流镇印塘村城东组、红旗组、13组。

19.北流市城北家龙小学:北流镇松花村10组、11组、12组;城北二路(11号至45号、41-1号至41-54号、45-1号至45-22号)、二环北路向南162号至242号(双号)、北流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城北一路0080-06号至0080-08号、城北一路0082号至0208号(双号)、城北一路三区1号至42号、城北一路三里0001号至0053号、荣顾购物公园小区、福兴花园小区、三环新城小区、松生苑小区、清湖路5号(市人民医院)、桃源凯旋广场小区、城市印象小区、富康华府小区、金爵华府小区、雅士居小区。

20.北流市贵门堂小学:万家城市广场→春天里小区→文德花园→兴睦苑→公园一号→城西初中范围内一线区域;北流镇甘村上新村组、石头塘组、垌肚组、岭顶铺组、凉水村井6组;农科所开发区。

21.北流市南湖小学:万盛御翠园、永泰阳光城、精通华府、富贵新城、凤凰山语居、向南居花园小区、万盛一号院、翰林华府(育才路0007号)、北流三中、实验中学、玉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旺竹小区、长旺小区、阅山湖、禧悦小区;塘岸镇长塘村12组至15组。

22.北流市永顺第二小学:城西二路0223号至0295号(单号)、城西二路二区112号至150号、甘村路1号至101号(单号)、松花路三区1号至201号、松花路三区小苑1号至50号、松花路三区小苑45-1号至45-38号、御景天下小区、德馨家园小区、新城市花园、彰泰永顺学府小区、永顺二小征地户。

23.北流市会仙河第一小学:公园里小区;甘村独石组、甘村六轴塘组(征地户)、甘村新屋组、甘村石根组的部分村民、甘村双塘组的部分村民;圣力会仙河公馆小区。

24.北流市永丰小学民乐产业园校区:农民工创业园、北流轻工产业园民乐片区,农民工创业园和北流轻工产业园民乐片区的征地拆迁户。

25.北流市北流镇松花中心小学:城南一路双号至铜州市场红绿灯往永安路双号、二环西路(农业银行)单号至人寿保险公司往丰顺路永丰初中方向、城西一路单号至中央广场止;一环西路单号至永安路双号交界、城西一路2号起至皇冠假日小区止;一环北路双号往北流市供电公司方向到西河中路往喷泉广场方向止;北流镇松花村1组至9组。

26.北流市北流镇陵城小学:北流国际大酒店→供销大厦红绿灯→陵宁路→新芝路→大兴路→城中路→陵宁路→永安路→城东一路→城北一路→惠香食品店路口(城北一路0035号)→通往花果山别墅区小道→花果山公园西面与北流市供电公司分界小道→西河中路往东回到北流国际大酒店为界以上范围内区域。

27.北流市北流镇城南小学:城东二路0102号往西→城东一路→陵宁路往西→城中路往南→松木岭路往东→沿江南路、沿江北路68号→圭江路105号等以上范围内区域;北流镇城东组、环城村1组、9组至15组;旧畜牧局、龙桥农贸市场、城东小区、阳光华府小区。

28.北流市北流镇新芝小学:松木岭路→城中路→大兴路→新芝路→陵宁路→城东一路→城南一路以上范围内区域。

29.北流市北流镇丛义小学:朱砂路南面金旺旺小区的三区、四区,合源美地小区、新南城小区、北流镇初中、精通一区、三区、四区、五区、城南二路2-1号至2-40号(旧环保局宿舍区附近)、城南二路2号至144号(双号);北流镇丛义村4组至17组,白须6、7组(朱砂罗大桥南面)。

30.北流市北流镇甘村小学:北流镇甘村;城西二路二区2号至150号、甘村路1号至112号、城西三路1号至62号、城西公园前小区1号-169号、甘村路甘村区1号至181号、兴睦苑小区、城西二路0028号至0230号(双号)、公园一号小区、农科所开发区(未编门牌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1.北流市北流镇环城小学:从朱砂罗大桥起沿朱砂路自东向西→御景豪庭→万汇城沿南站南路自南向北→圭江二桥沿西滨路→朱砂罗大桥等以上范围内的御景豪庭、朱砂罗回建区、永基世纪名门、金旺旺一区、二区;北流镇环城村18组至23组,白须村6组、7组。

32.北流市北流镇城西小学:北流镇松花村(榜冲片)14组、15组、16组、17组、18组、19组、20组、21组;新兴社区城西二路0071号至 0229号(单号)、城西二路一区1号至155号、城西二路二区1号至57号、北流市工人文化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3.北流市北流镇城北小学:从花果山路口往陶瓷城方向左侧(单号)至陶瓷城红绿灯止(城北一路0037号至0227号)→再往二环西路内侧方向至百花路交界处止(二环西路0169号-225号单数)→建材市场→城北路花果山0227-1号、0227-2号、0317-1号、0317-3号→朝智名城小区→城北一路一区1-58号→城北一路二路1-80号→城北一路四里1-44号;北流镇松花村(百花塘)8组、9组、10组、12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入学


(一)入学对象

1.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北流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由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2.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北流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要确保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发现有小学毕业生未到学校报到的,需及时启动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小学毕业生到学校报到入学。

3.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北流市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6)符合条件的华侨的适龄子女。

4.其他

(1)北流镇各行政村(除城区所在的行政村外)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村村小学就读。

(2)塘岸镇辖区内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塘岸镇辖区内的小学、初中就读。

(二)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在划片范围内,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入学。

1.A类:地段生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服务学校范围内拥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的,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

城区小学初中分别根据以下情况执行地段生入学条件:①教育资源紧缺的镇(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地段生入学条件;②教育资源相对充足的镇(校)可根据实际科学统筹安排地段生入学。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符合地段生条件的北流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含此日)前。

(3)小学地段生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各学校要按照方案的地段,接收地段内符合地段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的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

(4)初中地段生材料审核及入学注意事项

①各学校要按照方案公布的地段,接收地段内符合地段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的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

②在北流市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的北流市城区户籍学生,请按规定时间实行网上报名。

③按照地段生界定入读服务学校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5)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2.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 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⑥华侨证明材料。 

3.C类:符合北流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符合北流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②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入住情况。

4.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在北流市城区经商或务工,符合2024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的适龄儿童少年(详见附件2),要求到租赁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注: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的,不能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2)2024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所需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5.录取顺序

北流市城区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据分类,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

优先录取A类和B类,在A、B类预录取完成后进行C类的预录取,在A、B、C类预录取完成后进行D类的预录取。如城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北流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三)资料及信息审核

网上填报成功后,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相关材料于8月24日至8月25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打印《北流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新生个人信息表》,并进行原件验证,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少年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报名系统。

8月26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所报读学校信息均不能再更改。

(四)学校在8月27日前把新生录取名册上报2024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公布新生名单,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2024年8月28日,由各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到录取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北流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面向全市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细则由学校制定。



北流市各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


(一)招生区域划分

各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及各镇属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区域由当地镇人民政府划定。

(二)新生入学

(招录时间可参照城区学校执行)

1.各镇初中:负责组织户籍所在地属于本校服务区域内的全部小学毕业生入学。严禁跨区域招生,新生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0人。

2.各镇中心小学、村小学:

(1)各镇中心小学要按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不得面向全镇接收新生。

(2)各村小学以村为单位组织户籍在本村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3)新生班额人数不得超过45人。



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要确保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以上(含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到学校报名的,需及时启动“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少年到辖区服务学校报名入学。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2024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三)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方案规定的地段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同城(镇)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学生自行到范围学校咨询就读,如城区学校学位已满不予接收,不管在城区是否有房产有户籍,或者符合城区就读范围,一律由2024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要严格控制班额。

注:本方案只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不适用于转学插班生。

十一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二
做好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

1.2024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

3.2024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新生个人信息表(小学)

4.2024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新生个人信息表(初中)

5.2024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6.2024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7.2024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



弘勤掌中北流
关注掌中北流,了解更多北流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