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件实事”出实效 | 推进行刑反向衔接,防止“不刑不罚”

政务   2024-10-12 09:05   湖北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今年以来,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黄石检察机关聚焦百姓所思所盼,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以办好“十件实事”为切入点,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黄石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黄石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全面履职,做优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紧紧围绕完善外部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做实精细审查三个方面,全面提升行刑共治成效。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62件,制发检察意见159件。





完善外部配合,凝聚衔接合力





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打破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壁垒,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形成线索移送、办理、反馈和跟进监督闭环,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执行合力。阳新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5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机制建立后,该院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5件,16件已被采纳,其余9件尚在回复期限内,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削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衔接效率





强化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协作配合,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涉及盗窃、帮信等高频罪名案件,刑事检察部门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将案件通报行政检察部门,通过“提前介入+内部会商+行政机关联席”形式,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履职效率。阳新县检察院在办理钟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通过“提前介入”,督促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宣布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当日给予行政处罚,避免被不起诉人异地来回奔波。






做实精细审查,提升监督质效




针对反向衔接案件审查过程中的复杂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全市两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主动邀请具有市场监督管理、环保等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性意见,有效解决行刑反向衔接中的专业问题。


下一步,黄石检察机关将持续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反向衔接工作内、外部工作合力,确保办案链条的完整性、监督办案的全程性,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 | 阳新县检察院

海报 | 肖绪华

审核 | 余帝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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