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第二批企业效能监测点
及营商环境监督员拟聘任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为企服务质量,县效能办联合县营商办按照规上、中型、小型,农业、工业、服务业规模与类型两个全覆盖的原则,通过乡镇(区)及工商联推荐,联合审查等方式,拟设置51个企业效能监测点,聘任51人为长丰县营商环境监督员,期限2年。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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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效能办
编辑:薛戎 责编:戴磊 审核:孙青松 陈忠
主管单位:中共长丰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长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