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长丰县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长丰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 县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长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县十一届政协常委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长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四、讨论长丰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五、讨论长丰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六、讨论长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讨论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举行大会发言;九、选举事项;十、审议通过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十一、审议通过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十二、县委主要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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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协办
编辑:薛戎 责编:戴磊 审核:孙青松 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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