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杨庙镇工业聚集区
拆迁安置房回迁安置公告
为有序安排安置房分配,经研究决定,定于2024年12月28日,进行杨庙镇工业聚集区拆迁安置房集中分配,请在本次回迁范围内的安置户对应具体选房日期准时到场参加分房,逾期未办理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房屋分房时间2024年12月28日。涉及待分配群众集中分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分配方式
本次安置房分配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具有优先选房资格的回迁户按照交房先后在备选房源中选择一套房屋;第二步:回迁户摇号、抽签。1、摸顺序号:按照协议签订日期先后摸顺序号;2、抽签确定房号:根据摸取的顺序号(由小到大排序)抽取房号,抽签确定房号后,房号加盖杨庙镇人民政府公章有效。一户一次只能抽取一个顺序号。如一个安置户有多套同一套型的安置房的,则该户抽签确定房号阶段一次性全部抽完。
二、分房时间
1、优先选房户于2024年12月28日上午8:00-9:00选房;
2、摇号抽签(摸号抽签)分房:
2.1:60㎡套型房源于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0:00进行分房;
2.2:90㎡套型房源于2024年12月28日上午10:00-11:00进行分房;
2.3:100㎡套型房源于2024年12月28日上午11:00-12:00进行分房;
2.4:120㎡套型房源于2024年12月28日上午12:00-13:00进行分房。
三、房屋分配地点
杨庙镇综治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为确保广大安置户按时领取房屋安置证明,请涉及回迁范围内的安置户户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房屋分房时间顺序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分配,逾期未参加者责任自负。
2.房屋分配时,安置户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参与分配。
3.2025年1月1日起,涉及安置户终止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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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编辑:薛戎 责编:戴磊 审核:孙青松 陈忠
主管单位:中共长丰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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