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上要县九玖烟花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违规生产作业案
基本情况:2024年5月1日,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和杨岐乡应急管理所在对上栗县九玖烟花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混乱,99#黑火药库塌方土壤未清理,100#黑火药库进门台阶坡度设置不符合要求,台阶高度过高,黑火药堆垛不符合要求,成品库区超员报警语音播报系统失效,运输成品机动车辆未装阻火器。存在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100#黑火药库转运成品黑火药入库超员1人,现场2名作业人员搬运入库。
处理结果: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了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上栗县启发引线厂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案
基本情况:2024年6月9日,县应急管理局和杨岐乡应急管理所对上栗县启发引线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兼并整合过程中出现“假整合”“假兼并”,没有真正做到统一供销经营、组织生产、招聘用工、安全生产、财务核算,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上述隐患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目前,已对该企业依法依规作出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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