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上栗某赣金属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24年上半年未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65项第一档的规定,我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上栗县某山辉平胶水厂
基本情况: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24年上半年未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65项第一档的规定,我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金山镇安全生产领域烟花爆竹企业交叉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震慑作用,现将金山镇监管执法的两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上栗县某源出口花炮厂擅自启封违法案
基本情况:2024年10月15日晚上9时左右,执法人员到该企业巡查时,经视频监控回放发现该企业换证期间,在10月14日省应急管理厅过会讨论通过后,尚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擅自启封120栋、121栋、122栋、123 栋、124 栋、125 栋装发射药车间封条进行装发射药。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
处理情况: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上栗县某诚引线厂超量储存违法案
基本情况:2024年10月2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企业89栋、90栋、92栋、93栋均超核定量储存;门卫制度未落实。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处理情况: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望各烟花爆竹企业以案为鉴,切实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来源: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上栗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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