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12月19日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青艳同志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芳同志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兴水同志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欢同志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碧云同志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昌学同志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胜沅同志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老鹰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 熙同志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施启勋同志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 锦同志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从容同志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程富刚同志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19日
编校:吕跃
审核: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