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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根基,更是一座城市的底色。创建文明城市,不仅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更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锦州新篇章的重要推动力。目前,我市正处在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节点,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思想,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此,市直机关工委向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动员,做文明创建的引领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走在前、作表率,迅速落实锦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任务部署,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确保各项工作执行有力。
二、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作用,自觉遵守《锦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带头当文明公民,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做文明事情,树文明新风;要带头维护城市环境,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助推城市环境保持干净整洁;要带头文明出行,积极宣传交通文明知识,自觉文明行车,规范停车,排队乘车,骑乘两轮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带动群众形成自觉遵守秩序的良好风尚。
三、主动参与,做文明创建的宣传者。广大机关干部在创建活动中要当好宣传员、讲解员,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促进城市整体形象和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意义,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身体力行,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行业优势,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中守土尽责,发挥劲旅作用。进一步深化机关包联社区工作,主动下沉结对共建社区,通过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进社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维护、“小广告”清理、便民乐民、文明知识宣传等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文明志愿服务等,落实机关包保帮扶老旧小区责任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升文明素质,践行文明规范,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
“英雄城市 锦绣之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