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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1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决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肃认真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彻底整改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机关工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担任市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调度市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12次,现场指导巡察整改3次,推动解决难点问题8个。主要领导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科学整改。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巡视整改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因事制宜,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是确保常态化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并及时跟进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专题学习研讨、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等。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的体会文章由支部做好管理,切实提高中心组学习质效。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班子会议题,深入学习领会党建相关内容,并研究我委贯彻落实意见。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进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两个方面内容纳入2024年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常态化建设,并进一步完善了市直机关工委“第一议题”制度。
2.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党建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通过“面对面+书面”反馈形式向市直机关各单位反馈了2023年度党建考核情况,并将各单位党建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之一,形成工作闭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约谈了2023年度党建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和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二是按照市问效一体化改革要求,按时完成了任务清单、鱼骨图、目标责任书上报工作,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并上传节点证明材料。三是强化对思想建设的工作指导检查。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指导各直属机关党组织做好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工作。四是起草了《关于深化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党建特色品牌创建重点。坚持示范引领,选择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宣传创建工作经验材料,扩大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影响力。五是制定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方案,扩大培训对象范围,优化课程安排,推动党务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六是通过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微信群下发工作提示,提醒市直各单位按季缴纳党费。对市直机关各单位第一季度党费缴纳情况进行统计并下发了通报。将党费缴纳情况纳入年底党建实绩考核,推动市直机关各单位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七是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持续加强招商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体制内招商局临时党支部的组建工作,配合市委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指导管理。积极发挥市直机关工委职能,推动市直机关单位落实“万人进万企”各项工作任务。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班子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三是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计划并报机关支部备案。机关党支部根据市委要求制定工委任务清单,牵头抓好贯彻落实,并依据各部门计划制定2024年市直机关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市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支部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工作计划。
2.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工作方案》,对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中层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干部提升交流、重要时间节点等时机随时谈。二是完善《2024年纪工委收案台账》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工委三费收支管理,规范使用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粘贴单,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适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明确工会经费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寻求专业机构帮助,加强业务指导,各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三)机关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集中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市直机关工委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环节。启用任职谈话记录本,专门记录新提拔干部任职谈话记录,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并妥善保管。二是研究制定《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结合工委工作及个人承担工作任务情况,进一步细化平时考核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进一步强化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2.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二是党支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主题党日活动工作安排,做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党员活动日方案并填写好《“党员活动日”记录簿》。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2024年度党员领办特色党日活动,每月安排1名党员领办特色党日活动。
(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分管领导和专职副书记做出工作安排,适时提示工委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巡察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在2023年度及以后的民主生活中,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各个环节执行到位,对照检查材料均对巡察整改责任进行认领并深刻剖析问题。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完成2023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
2.落实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修订)办法》,指导建立党费账户的直属机关党委及党委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留存党费,定期向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按照规定比例返还党费。二是根据2024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制定《2024年党费下拨工作预算》,按照序时进度,党费向基层党组织下沉比例较大幅度提升。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持续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牢固树立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中心工作抓党建的首要思维,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部署融入主责主业。二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推动学思践悟有机结合。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三是坚持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聚焦全面振兴三年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巩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制度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清单化管理专项行动成效。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堡垒巩固工程”。四是坚持以严的基调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锻造优良作风。深入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进机关,加强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不断推进廉洁文化活动走深走实。五是坚持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深入推进“头雁领航”项目,把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的党建“第一责任”融入三年行动关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主人翁意识,为振兴发展贡献力量。持续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和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坚持扎实做好群团统战工作,凝聚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强大力量。认真落实关于推进群团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确保组织设置规范、组织体系健全、按期换届正常。创新群团活动方式,以满足会员需求为导向,开展特色活动,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团结带领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真正发挥出主力军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战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凝心聚力、团结奋斗、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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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