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现决定新增龙南市G105国道2294公里400米(武当圩路段)、龙南市G105国道2284公里750米(南亨圩路段)两处电子监控测速(限速60km/h)、逆向行驶、逾期未年审、摩托车超员、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一、龙南市G105国道2294公里400米(武当圩路段)限速60km/h
二、龙南市G105国道2284公里750米(南亨圩路段)限速60km/h
龙南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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