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他、有她、还有你......不戴头盔又被交警曝光了!

政务   2024-09-12 16:41   江西  

作为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盔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但是!但是!但是!

还有人!不听劝!

“光着脑袋”上路行驶

头盔不戴,安全何来?



龙南交警继续曝光

这些不戴头盔的“骑士”

请大家引以为戒





































交警蜀黍的每一次提醒

都是希望大家能时刻保持警惕

把安全放在首位

少一份心存侥幸

多一份遵守交规

安全头盔“带”与“戴”

“戴”与“不戴”

区别真的非常大



扩展阅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上述内容,上述照片当事人由于自身行为危害了公共利益,公安交警部门为维护公共利益拍摄、公开违法人照片,此类曝光不侵犯公民肖像权。

END



▌ 来源:宣教科
 编辑: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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