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不再开具啦!
你是不是也有过这样的经历?
在办事过程中来来回回
奔波开具多种证明
现在知道这20个事项不晚!
以后办事就更方便啦!
民政部明确发布《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见附件2)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目录(177项)》。具有以下5种情形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一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纳入暂时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二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三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四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替代或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法调查核实的。
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是哪些证明事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