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薅羊毛骗取13万,上海一女子获刑”的新闻冲上热搜。利用网购规则漏洞退货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请跟着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
相关案件
小雅(化名)经常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物,某次退货时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但几天后平台和商家不仅未让其退回未退的商品,反而进行了全额退款。
小雅“灵机一动”,钻起了平台的“漏洞”,利用“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者赠品等方式,非法牟利骗取平台退款。
虚假退货后剩下的部分商品,小雅联系回收商家卖出,二次获利。为逃避平台的监管,小雅虚假退货的账号仅使用几次就注销,再注册新的账号重复上述虚假退货的行为。
在侥幸心理作用下,短短五个月时间,小雅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账号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再利用上述方式进行虚假退货,共计骗取平台退款13万余元。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量刑情节方面,小雅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小雅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小雅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来源: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