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深刻把握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考量,不断深化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实践,在破解改革难题中开创法治新局面,为推动湟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带头示范树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科学谋划和系统部署,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我将继续坚持带头学习领会、带头研究宣传、带头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悟全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切实以更务实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坚决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改革部署要求。
二是改革创新明思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治与现代化的融会贯通,围绕《决定》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目标,科学谋划司法行政系统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升级打造“智慧矫正中心”,健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安全,提升教育矫正质效。
三是分类施策解难题。以《决定》中提出的“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聚焦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落实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在完善各类调解衔接上探索新机制,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