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圆满召开。大会应到代表142名,实到代表119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预备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和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
大会审议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认为,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力指导下,省司法厅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思想、“7·9”重要讲话精神、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强化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大会强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聚焦政治引领,加强政治型机关建设,推动政治导向更加鲜明;要聚焦理论武装,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推动能力素质更加过硬;要聚焦强基固本,加强模范型机关建设,推动战斗堡垒更加筑牢;要聚焦纪律作风,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推动管党治党更加有力;要聚焦服务大局,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推动功能发挥更加突出。
会议号召,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强化厅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后,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专职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