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南藏族自治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各项措施,把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扎实推动黄南长治久安和现代化建设。
坚持制度引领,着力完善工作机制。编制主体清单,实现源头管控。今年在政府门户网站“黄南政务在线”公布州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除列入清单范围的42家制定主体外,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对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
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着力提升文件质量。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实施意见》《黄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黄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体讨论制度》《黄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黄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等,构建起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每一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均严格遵守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
坚持问计于民,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汇民意、集民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细化公众参与程序,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执行力,确保规范性文件能够符合时代需要、回应群众诉求。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黄南州第一批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目录的通知》《黄南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单位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采纳吸收。
强化指导监督,切实维护法治统一。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动态清理、督查考核,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严格清理,适时进行立、改、废。认真落实两年一次的定期清理制度。近期组织开展第六次全面集中清理,对3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失效5件,修改2件,继续有效30件,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备案监督。对各县、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备案监督的全面有效和政令的上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