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实施近一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办案质量这条生命线,严格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不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新成效,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行政复议法修订施行后,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全面提高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不断畅通、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通过《青海日报》、部门网站等多种媒介公布办公地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申请。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和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设立行政复议窗口,有效提高群众申请复议的便利度,确保案件“应收尽收”。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56件,为去年同期案件数量的2.5倍。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低成本、高效率、宽口径的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逐渐显现。
新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注重强基固本,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和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印发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联合省高院开展全省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同堂培训,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报送、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严格执行繁简分流、听取意见、听证、办案全过程调解和解等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公开、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今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以调解和解结案的占26.6%,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比率为11.7%,案结事了率达88.3%,更多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