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洪映宗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11-19 17:12   云南  

关于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洪映宗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依法侦办了洪映宗等人犯罪团伙案件,现已抓获团伙成员12人。为进一步深挖犯罪,彻底查清该团伙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敦促该团伙其他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依法从宽处理;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到公安、纪委监委说明情况,并及时上交违法所得。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凡是曾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受害单位,请消除顾虑,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经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威胁、干扰证人作证等打击报复举报人、受害人、证人,通风报信、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转移、销毁犯罪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四、举报方式

(一)保山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875-2192245,电子邮箱:bsshce@163.com;群众来信来访:保山市隆阳区永川路366号市公安局东城办公区扫黑除恶专案组3015办公室,邮政编码:678000。联系人及电话:王警官 13987541576。

(二)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875-2165719,群众来信来访: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延长线隆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203办公室,邮政编码:678000。联系人及电话:李警官 18887557822。

特此通告

附件:团伙主要涉案人员信息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团伙主要涉案人员信息

洪映宗,小名“阿军”,男,1976年08月13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青莲村委会好善营1组,现住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奥新二期195号。

田学银,小名“永华”,男,1974年10月04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青莲村委会和睦郎7组。

赵云龙,小名“克云”,男,1978年06月2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社区下白塔27组,现住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21-2号。

邹广涛,小名“阿涛”,男,1991年1月26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邦陇村委会邦陇6组。




审核:刘志涛

核稿:邓茗月、李潘

编辑:刘一江

通讯员:刑侦大队







该微信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管理,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隆阳警方
开展公安新闻宣传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