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带你读懂《民法典》(二百五十六)(附视频)

政务   2024-11-08 12:37   内蒙古  



今天小编继续给大家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  同 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法典》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  同

第一分编 通 则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今天的《民法典》讲解到此结束!

下期再见

文稿、视频制作:桑其尔

制作:李晶晶

编辑/初审:萨其拉

复审:霍冰峰

终审:李剑锋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苏尼特右旗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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