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继续给大家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 同 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法典》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 同
第一分编 通 则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今天的《民法典》讲解到此结束!
文稿、视频制作:桑其尔
制作:李晶晶
编辑/初审:萨其拉
复审:霍冰峰
终审:李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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