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通告!

文摘   2024-08-02 18:05   辽宁  

鞍山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非法谋利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全面整肃队伍风气,加强队伍纪律建设,鞍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非法谋利问题线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公安民警辅警充当“保护伞”,参股入股黑恶势力非法经营的企业,插手经济纠纷,违反“三个规定”插手案件办理,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等“软保护伞”及其他问题。

2.基层民警辅警违规收受贿赂、保护费,为辖区或管辖领域内非法经营的涉黄、涉赌、涉毒场所充当“保护伞”,在日常检查中通风报信、视而不见等问题。

3.办案机关有警不接、有警不出、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压案不查、徇私枉法等执法问题。

4.行政服务窗口执行“一次性告知”“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要求不到位,导致群众多头跑、反复跑;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擅自提高、降低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明示或暗示索要礼品礼金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5.公安信访问题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

二、举报渠道及时间

1.举报人可以采取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

3.举报电子邮箱:asgajljck@163.com

4.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58号(鞍山市公安局从严办收)

三、举报须知

1.对上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2.举报人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保护措施,确保举报人信息不被泄露。




鞍山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3日


来源:鞍山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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