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10日起!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文摘   2024-08-10 09:19   辽宁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一、8月10日8时起,将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二、各镇街要在8月10日8时之前,将全部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完成,并妥善做好安置保障。
三、各镇街、各单位要严密监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按照极限思维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前提级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极端灾害应急准备,让防范举措落实在雨前、灾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 年 8 月 9 日




来源;最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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