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车载移动执法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计划启用的车载移动式执法取证设备进行公示,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行车,安全驾驶。
一、车载移动式执法取证设备10套,抓拍以下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机动车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关于车管所暂停办理交管业务的通告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定于1月4日0时至1月5日24时对我省车管所业务专网升级,车管所相关业务暂停办理,请广大驾驶人及时了解并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车管所
2025年1月3日
来源;鞍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