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知道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及性侵害行为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10月21日,我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肖和志来校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讲座。
法制宣传进校园
在专题讲座中,肖和志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几种类型,包括行为欺凌、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并通过 2015 年重庆市一名初二男生因帮助同学家长找人而遭外校学生围殴致死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同时,他还给出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如树立正确价值观、学会保护自己、不欺负弱小等。告诫同学们若不幸遭遇校园欺凌,要以人身安全为重,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
在“防性侵”方面,肖和志解释了“性侵害”的定义,即侵犯者采用暴力、威胁、哄骗等方式,对隐私部位进行触碰、甚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他逐一介绍了刑法中规定的性侵未成年犯罪的10种罪名。并引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会发布的报告中的翔实数据,告诫同学们务必时刻提高警惕。
随后,肖和志带领同学们了解了五个关于性侵害的常见误区。误区一,认为陌生人才会侵害自己,熟人是安全的,然而统计显示熟人作案比例高达 70%;误区二,认为两厢情愿一定合法,通过案例说明与不满 14 周岁幼女发生关系一律以强奸罪从重处罚;误区三,认为只有肉体受害才是性侵,以初一学生小米的案例说明非肉体加害也可能构成犯罪;误区四,认为性侵害一定是暴力分子,以余某利用身份优势猥亵学生的案例说明还有很多用金钱、糖果、花言巧语等手段诱骗未成年人的情况;误区五,认为男生不可能成为性侵受害人,以教官洋某猥亵男生小雨的案例提醒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最后,肖和志传授了面对性侵时的自我保护知识,如勇敢对不当身体接触说 “不”、防范陌生人、父母不在家不随便开门、不要单独呆在僻静地方、出门前告知父母相关信息、避免黑夜单独外出、牢记父母和报警电话等。若不幸受到性侵害,要保持冷静向人多的地方跑、第一时间告诉可信任的人、保护好证据不让坏人逍遥法外。整堂课干货满满,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不时点头表示理解。
此次法制课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和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后,我校将持续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常态化,护航同学们健康成长,切实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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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办公室、德育处
制作:刘 杰
编辑:黄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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