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变”一时爽,全责没商量!

政务   2024-11-09 12:01   广西  




11月6日08时40分,莫某驾驶桂BA****号牌小型轿车,在柳州市柳南区柳工大道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车辆右侧部位与右侧车道直行的严某驾驶的桂BFA****号牌小型轿车车头左前侧部位发生刮碰。事故导致莫某车辆失控,其左侧部位又与隔离花圃边缘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驾驶人莫某受伤。

经调查,当事人莫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莫某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机动车随意变道的行为

不仅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还可能导致自身的车辆

因频繁转动方向盘而出现失控、侧翻

 如何变更车道?

1.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

2.车辆打转向灯之后就可以放心变道了吗?当然不是,我们还需要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除了观察后视镜之外,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才可以准备变道。切记,变道的前提是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3.确保安全后,我们变道时就要果断迅速,缓打方向盘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变道过程中的车速不应降低,而是要保持匀速或稍稍加速。

4.变道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可一次变更多条车道,也不可在实线处变道。


广西交警提醒


变道不随意,安全是第一!广大货车驾驶人,在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驶入需要变更的车道!请牢记安全变道的要诀:一灯、二镜、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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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王欢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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