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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梅艳芳留下近亿财产!
其母亲与哥哥却相继破产
百岁梅妈该何去何从?
图片来源:网络
据港媒报道,继梅艳芳妈妈(覃美金)被申请破产之后,梅艳芳大哥梅启明近日也被前雇主申请破产,案件将在12月31日开审。
此消息传来,再次将这位已故传奇女星的家庭纷争推向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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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这位在华语乐坛留下无数经典歌曲的天后,于2003年因宫颈癌导致肺功能衰竭,在香港病逝,终年40岁。
2006年公开的梅艳芳遗产数字是6800万港币,而如今,这笔遗产究竟还剩下多少,恐怕只有梅妈自己清楚。
2003年底,梅艳芳在病重的最后阶段,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开始准备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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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梅艳芳留下遗嘱,将大部分遗产用于成立信托基金,梅妈每月可领7万港币生活费,梅妈去世之后则将剩余的财产全部捐给佛教学会。梅艳芳还设立了教育基金支持侄辈的成长,同时指定了专业的人来管理遗产,确保资金不被滥用。
这些妥善的安排本是出于对母亲晚年生活的周全考虑,却未曾料到后续还是引发了一系列的狗血风波。
梅妈最初的生活费是每个月7万,现在已经涨到25万港币,但梅妈还是时常抱怨生活费不够用,且多次为争遗产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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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梅妈和哥哥就第一次将受托人——汇丰信托告上了法庭。
梅妈认为,
第一,汇丰信托改动了梅艳芳的遗嘱,因为梅艳芳遗嘱与信托的安排原本是不同的。
她声称女儿之所以设立信托,每月支付7万元生活费,是她基于自己还能多活一段时间的情况,由于自己的治疗费用高昂,所以去世后每月仅够支付7万元;
而女儿立遗嘱是担心自己活不久,没时间设立信托,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治疗费用骤减,可以给自己更多钱。即遗嘱与最终信托的安排是不同的。
第二,梅妈认为梅艳芳的精神状态不具备做出有效遗嘱和信托安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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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2009年,梅妈以生活苦闷为由,要求从遗产中提出80万港元去环游世界;
2017年,梅妈又再次提出要求,希望生活费一次性发放15年,总额高达7100万元,却再次遭到法官的拒绝;
2019年,梅妈想补办91岁大寿,再向法庭申请从遗产中领取相关费用,并要求加码过年“利是”,最终成功获得25万港元;
......
究其原因,尽管梅艳芳离世前对自己的财产做了安排,但是梅母坚持认为女儿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立下遗嘱,多次打官司希望推翻遗嘱+信托基金,一次性提取女儿的遗产。
然而,她每次都被判败诉。这些诉讼不仅耗费了梅母大量精力,还导致了诉讼费用的不断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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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梅妈因多次诉讼导致欠下巨额诉讼费。
2012年,她就曾因未支付230万港币律师费第一次被申请破产,最终动用了梅艳芳的信托财产来偿债。
2017年,担任其财产受托人的两名会计师又上诉称被其拖欠费用,再次呈请宣告梅妈破产。在梅妈偿还欠款后,两人才撤销了破产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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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她仍多次向法院申请额外生活费,并因拖欠费用等问题再次被申请破产。
其实,如果梅艳芳在立下遗嘱时能够提供一份完整的精神评估证明,那么或许就能避免后来发生的这些问题。
精神评估,不仅能够证明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还能够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了遗嘱人的意愿,避免了因遗嘱人精神状态不稳定而引发的争议。
然而,目前大多数提供遗嘱服务的机构,通常不会进行专门的精神评估或鉴定。他们主要关注的是遗嘱本身,对于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并没有做过多要求。
而中华遗嘱库则建立了国内首个针对遗嘱人精神状态评估的检测体系。该体系通过一整套符合法律规定的软件和硬件流程,对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民事能力进行认定,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精神评估测查正常者,可当场订立遗嘱。这样一来,不仅免除了老年人往返精神鉴定机构与遗嘱库之间的奔波劳顿,还更加保障了遗嘱的法律效力。
截至2023年底,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31万余份遗嘱,相关网站公示的102例涉及中华遗嘱库的生效案件中,所立遗嘱全部真实合法有效。
在订立遗嘱时,进行精神评估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这既是对立遗嘱人负责,也是对遗产继承人及所有相关方的尊重与保护。通过确保遗产能够按照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进行分配,可以有效预防家庭内部的纷争和法律上的争议,从而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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