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公 告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阳春监狱服刑人员黎某进、陈某丰、刘某能、蒋某杰等4人提请减刑、假释审查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阳春监狱服刑人员黎某进、陈某丰、刘某能、蒋某杰等4人提请减刑、假释审查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00分。
(二)地点:阳江市人民检察院二号楼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会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662-3360197。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3号。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会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驻阳春监狱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