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阳春市公安局根据线索,联合发改、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在春湾镇某停车场内查处一家“黑油站”。执法人员在停车场的集装箱内发现了存有14.82吨成品油的油罐,现场还有加油枪、加油机等设备。
经查,2024年1月1日至今,犯罪嫌疑人郑某伙同彭某,在没有取得危化品储存许可证、销售资质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春湾镇某停车场内,以某运输有限公司内部合作车队加油为幌子,非法销售柴油48万升,获利9.66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彭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