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公安局“三个加强”稳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文摘   2024-12-02 19:44   新疆  

为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能力,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奎屯市公安局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一是拓展情报信息收集渠道。以“冬季行动”为契机,着力拓展情报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常态化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全部纳入范围。二是深入易滋生矛盾地排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地,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进行搜集;深入少数民族聚集地,对一些敏感矛盾进行搜集。三是对易升级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围绕住房商铺、劳资纠纷等涉及人数众多的民事纠纷以及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可能激发引起“民转刑”案件的民间纠纷,全面摸排不稳定因素,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有效避免各类恶性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联动,构建多元化解格局。一是整合资源,加强联动机制。警务室主动与社区两委、司法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辖区内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趋势,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方案。通过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实现了对矛盾纠纷的全方位掌控和协同处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发动群众中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或有一定威望的老人作为矛盾化解的积极分子充实到矛盾纠纷化解队伍中,对普通的家庭矛盾纠纷、邻里纠纷进行调解,实现化解矛盾、教育群众的综合成效。

三、加强回访,有效巩固化解成效。一是健全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一事一回访”制度,按照首调管理原则,明确矛盾纠纷调处第一责任人,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二是提升培训能力。定期组织警务室、司法所、社区内经验丰富的资深调解员分享实际案例和解决经验;定期开展学习各类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心理学原理等内容的培训,提升队伍整体调解水平。

通过此次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法治推进、就地解决”原则,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努力提升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丨马志峰
审核丨朱永升
签发丨张卫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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