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前三季度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政务   2024-11-26 20:03   黑龙江  

年初以来,地区财政局秉持积极主动工作态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锚定全年预算目标不放松,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我区前三季度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排名全省前列。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1-9月全省预算执行情况通报》,1-9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440万元,同比增长9.5%,超年初预定增速目标(6%)3.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6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9972万元,同比增长9.3%,全省排名第1位;非税收入完成60468万元,同比增长9.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9.8%,全省排名第3位。

同时,地区财政局持续巩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成果,在保障粮储安全和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亮点频现,实现了三个首次。

首次为储备粮购买商业保险。地区财政局首次提出承储企业必须从省专项保管费用中为储备粮购买商业保险,在财政局的督促和地区粮储局的组织下,岭南粮库和呼玛县粮库均为储备粮购买了商业保险,成功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增强储备粮安全保障,有效化解我区地方政府潜在的财政负担。

首次实现地方调节储备大豆全省销售率最高。按照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地方调节储备大豆竞价销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区粮储局牵头,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对省粮食交易市场平台的挂拍价格进行多次会商。截至9月末,地方调节储备大豆销售全区完成销售率22%,高于全省平均销售率18个点,其中地本级销售率达到79%,售出率位于全省之冠。按省政策,两年内地方调节储备大豆销售价差亏损由省财政全额承担,超过两年销售价差亏损由地方政府自行承担。财政粮储积极配合,有效避免了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首次建立地级储备粮轮换联合会商机制。为做好5年期地级储备粮小麦轮换工作,地区粮储局联合发改、农发行和财政部门制定《大兴安岭地级储备粮轮换实施方案》并获得行署批复。目前,已完成轮换销售工作,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因地级储备粮带来的隐性债务风险。



文/摄:全媒体记者 王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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