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2024年地区人大工委第四次会议召开。地区人大工委主任蒋迎娟主持会议并讲话。
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徐英、张晓晨、吴庆军,秘书长周明,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参加会议。行署副专员葛洪海,地区监察委员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行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地区人大工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宣布了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行署关于2024年地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关于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整改总体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抓好学习,广泛开展宣传,持续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发挥代表作用、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助力现代化新兴安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会议要求,要全面盘点今年工作,认真谋划明年思路,科学制定明年“一要点三计划一办法”。要聚焦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和地委决策部署,聚力生态文明建设,紧扣改革重点任务,紧盯预算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民生改善、公正司法等重点领域,注重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持续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要聚焦夯实人大代表履职阵地,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健全工委委员履职机制,提升代表(委员)依法履职能力。要聚焦“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升能力转变作风,持续讲好人大故事,稳中求进开创新时代兴安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上,张晓晨宣读了地区人大工委会议对地区行政公署有关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前学习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撰文:姚凯 全媒体记者 潘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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