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净化我县文化与旅游市场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维护我县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和文化市场良好环境,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热线,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抵制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旅行社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不合理低价游部分
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吸引游客报名参团,这种不合理低价游往往伴随着诸多消费陷阱。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可能会被强制要求参加额外的自费项目,或者遭受降低服务标准等不公平待遇,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利益。
2.诱导强迫游客购物
部分不良旅行社或导游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诱导、欺骗甚至强迫游客购物的手段来增加收入。例如,将游客带到特定的购物场所,限制游客的自由活动时间,对不购物的游客进行言语威胁或刁难等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
3.欺客宰客行为
表现为旅行社在旅游服务过程中,恶意抬高价格,提供与宣传不符的服务内容,以次充好,或者在餐饮、住宿、交通等方面额外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让游客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我县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4.旅行社经营乱象
主要包括旅行社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游业务、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虚假宣传等行为。这些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竞争秩序,给合法经营的旅行社带来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也给游客的安全和权益保障带来了巨大风险。
5.导游行为不规范问题
导游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服务者,其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一些导游存在不具备导游资格却从事导游业务、未按照规定佩戴导游证、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讲解中传播封建迷信或有害思想等不规范行为,既损害了游客的相关权益,也影响了我县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1. KTV
KTV歌厅是成年人休闲娱乐的场所,但部分歌厅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对未成年人进入场所不予禁止现象。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发展。
2.网吧
网吧是严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然而,仍有个别网吧有令不止、有法不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这不仅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业进步和健康成长,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3.游艺、游戏场所
除法定节假日外,严厉禁止未成年进入游艺、游戏场所。
三、非法印刷与贩卖盗版及淫秽书籍等非法行为
1. 非法印刷
一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印刷活动。这些非法印刷场所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火灾风险等。同时,非法印刷的内容可能涉及侵权、淫秽、反动等违法违规内容,严重扰乱社会文化秩序。
2. 贩卖盗版盗印书籍
盗版盗印书籍的存在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损害了作者、出版商的合法权益。盗版盗印书籍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存在印刷错误、纸张低劣等问题,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而且,贩卖盗版盗印书籍的行为也破坏了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打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立专门举报热线。如果您发现上述任何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热线向我们反映情况。我们承诺,对您的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理相关违法违规主体,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赏。
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到维护我县旅游市场和文化市场秩序的行动中来,为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稳定、有序的良好环境而共同努力。
举报热线:0739-7606421
绥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