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专业】《首都体育学院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体娱   2024-12-26 08:20   上海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4〕256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招生计划315人(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北京市级特色专业),招生计划80人(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首都体育学院是普通公办高校,学校层次为本科,研究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4年,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符合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规定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三、招生项目及报考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考生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在线支付考试费用。
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注册时间为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夏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五、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
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控制线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夏季项目考试前,我校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对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分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计划,不再进行计划的调整。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录取成绩高者。
(五)足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录取;篮球、排球、足球、中国式摔跤项目按照性别分别录取;田径项目按照田赛、径赛、全能分别录取。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其他


(一)收费标准:学费4200元/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24年标准,如2025年上级下达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五)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院校发布的相关通知。若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规定为准。
(六)本简章未涉及的事项,按教育部、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八、特别声明


首都体育学院严格按照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我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090776,82099026

招办主页:https://zs.cupes.edu.cn/

微信公众号: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本简章由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斌动踢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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