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2015年公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之后,历经9年时间,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的组建工作缓慢前行,在性质、注册名称、注册地点以及分管职权方面历经重重困难,至今终于落地。12月19日,三级职业联赛工作会议举行,将在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发挥重要组织工作的李克敏与俱乐部代表见面。会议进行了多项议题,关于管办分离、关于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在未来的工作职责,都给出了一些答案。
2015年公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对“改革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和运营模式”、“改进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和职业联赛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职业联赛管理机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提出明确要求:“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合理构建中超、中甲、中乙联赛体系。中国足球协会从基本政策制度、俱乐部准入审查、纪律和仲裁、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对理事会进行监管,派代表到理事会任职。理事会派代表到中国足球协会任职,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对职业联赛理事会的性质、职责以及和中国足球协会的关系都进行了明确说明,但在2015年发布之后的9年时间内,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的正式成立都没有实质性进展。
2016年5月,中国足球协会在香河基地召开了“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筹备会议,52家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派代表参加。此后,由于各方协商未达成一致,职业联盟成立的后续事宜也没有推进下去。
2017年1月举行的第10届中国足球协会第3次会员大会上,时任中国足球协会主席蔡振华宣布,将在当年3月正式成立职业联盟,并说明了筹备工作滞后的原因,是由于筹备组工作不到位导致,并对筹备组进行了重组。
2018年10月,中国足球协会在职业联赛总结大会上表示,将进一步深化管办分离,推动职业联盟在2019年挂牌成立。当时的中国足球协会主要领导表态称,对职业联盟将尽可能地放权:中国足球协会享有职业联赛的所有权、监督权;职业联盟享有职业联赛的管理权、经营权和利益分配权。
2019年从5月到年底,关于职业联盟的成立有过多次讨论,包括由时任上海上港集团董事长陈戌源出任筹备组组长,这也成为他即将当选中国足球协会新任主席的重要信号。而后职业联盟筹备组再度成立,由多家俱乐部派代表进入筹备组开展工作,12家俱乐部的投资人联名要求加快成立职业联盟。同年年底,陈戌源当选新一届中国足球协会主席之后,“加快组建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被写入新一届中国足球协会领导班子的报告中,不过,原定于2019年11月底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并挂牌成立的职业联盟,却因注册独立社团法人组织的手续较为复杂而再度推迟。
2021年7月,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筹备组正式被推出,并由史强担任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筹备组组长,由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兼任副组长,然而,受一些已知因素的影响,时至今日中国职业足球联盟依然未能正式挂牌成立。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一直以筹备组的身份在运营职业联赛,在这个过程中,在赛程、赛制、联赛筹备、裁判员委派方面有发言权,在准入、限薪令、纪律处罚、裁判员评议等方面的工作则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
近年来,国内足球水平下降明显,商业价值缩水,职业俱乐部的生存举步为艰。宋凯在“重走长征路——中国足球发展研讨会”上,提到振兴中国足球要“六措并举”,其中的第四点就是建好竞赛体系,“体系稳定是前提,竞争力是目标,进而在竞争中提高。”如何让我们的联赛经营得更好?未来的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如何发挥作用就显得相当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