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新干县公安局三湖派出所
接到张先生报警求助
称其数天前
遗忘在车内的手机被盗
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回
据了解
11月12日
张先生驾车到三湖镇某村务工时
将手机遗忘在车辆副驾驶座位上
待其忙完回车内取手机时
发现手机已不见踪影
张先生此时猛然意识到
自己一时疏忽大意
没有上锁车辆、关闭车窗
导致手机被人偷走了
张先生因是樟树人
对案发地人生地不熟
认为自己的手机肯定无法找回
所以当时没有选择报警
只能悻悻而归
数天后
想起丢失的手机中存储了
许多珍贵照片以及重要电话号码
张先生心中愤懑不已
便向朋友诉说烦恼
在朋友的提醒、鼓励下
张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
拨通了新干公安的报警电话
接警后
民警立即在事发地周边
展开摸排走访、调查取证工作
发现村民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16日上午9时许
民警驱车赶赴李某某家中
对其进行询问
并在其身上找到被盗手机
▲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最终
在民警掌握的“铁证”面前
李某某对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某供述
其当天外出干活
恰好看到张先生的车辆
停在路边且车窗未关
通过车窗望去
发现副驾驶座位上放着一部手机
李某某一时见财起意
趁四周无人
迅速将手机盗走据为己有
为防止受害人找回
李某某不仅更换了手机卡
而且对手机进行了“刷机”
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找上了门
目前
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已将被盗手机交还给张先生
供 稿:新干县公安局吴晓晖
编 辑:邓 琨 琳
责任编辑:梅 琴
审 核:欧阳长春